释义 |
法律分析:去安监局复审。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