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交通保险合同中存在不当竞争行为,会影响其声誉和形象,进而影响到市场和消费者信任。保险公司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不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诚实信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 2.《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本法所列举的诚信原则,在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经营活动中,采取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抄袭冒充、不正当限制竞争等方法,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公众利益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留的或者根据合同性质应当履行的义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诚信守信,不得从事不当竞争行为,否则将会遭受巨大的声誉和经济损失。同时,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认真审查保险合同,自觉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