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无形资产出资创办企业如何作价入股 |
释义 | 法律分析:以无形资产入股的具体流程: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允许以无形资产出资创办作为企业入股的。无形资产”在中国有其特殊的含义。因为在中国注册公司必须有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即可以有现金等“有形资产”,也可以由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这样有利于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出资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 公司拟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需满足“最近一 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② 无形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最好由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③ 无形资产出资形式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 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 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不得以知名度、自然人姓名、劳务、 信用、商誉、思想、特许经营权(包括业务资质,如不可转 让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作价出资。 ④ 涉及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发起人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 交付该技术,确保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不存在障碍。⑤ 涉及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及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⑥ 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权属应该无争议,如以专利、商 标、设计、技术成果等出资,必须明确其权属,特别是要说明 是否属于职务成果,权属是否清晰。 ⑦ 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 需是对公司经营起到重要作用,能产生一定收益的无形资产, 其评估作价应持谨慎性原则,不得低估或高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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