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员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来支付工资。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