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院方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
释义 | 一、院方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院方处理医疗纠纷的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医疗事故界定范围是什么 医疗事故界定范围是以下几点: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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