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下落不明过户咋办 |
释义 | 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你所有。胜诉后办理过户手续。 一、买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二、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主要包括因意向金或定金的处理争议产生的纠纷;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等。 三、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房子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带着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 2、申报交易价格; 3、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4、立契过户; 5、办理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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