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下落不明过户咋办 |
释义 | 房产过户,本人不能到场可以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联系不到原房主不符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的条件,无法在房管局办理过户。土地证过户找不到原户主的,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再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土地证的过户,必须有原产权人(原户主)的配合协助,没有原产权人协助的,土地登记部门不予办理。因原产权人已找不到,所以原产权人不可能履行其协助义务。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由司法强制取代原产权人的协助履行,因此,起诉就成了首选办法。因原产权人已找不到了,所以起诉后,法院应当通过公告送达诉状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等判决书生效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土地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房屋过户的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去缴纳税金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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