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代理合同主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
释义 | 注意下列事项: 1、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 2、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 3、代理权限要明确。 4、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一、无权委托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国民事法律没有关于无权委托人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询问无权代理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不被追认的,善意对方可以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 2、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对方和行为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分别承担责任; 3、善意相对人和无权代理人的意思是,在订立合同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人来说,其目的是与被代理人建立合同关系,但无权代理行为不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无效,订立的合同效力不能发生,相对人期望的法律效力不能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律师合同签订注意 注意事项:1、代理费的数额,给付时间;2、案件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还是包括二审的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3、代理的权限范围。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委托他人代理应注意什么问题 委托他人代理应注意的问题: 1、委托他人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授权的形式可以有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3、困因委托书授权不明,给他人造成的损害,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同时负连带责任。 4、无代理权的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本人可以在事后予以承认,也可以表示否认,如本人对此既不承认,也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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