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找到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 |
释义 | 没有结婚证怎样办离婚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结婚证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只要求起诉一方有结婚证即可。 2、如果是没领结婚证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一、事实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事实夫妻财产分配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归该个人所有。(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只有一个娃娃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 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有了孩子的,则如果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那么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 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最后双方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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