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第三人偿还
释义
    第三人清偿是指,由第三人加入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并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则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代付款是否可以改变债权债务关系?
    代付款,一般不可以改变债权债务关系。因为第三人如果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仍然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后,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则可以改变债权债务关系。
    二、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
    反担保有下列方式: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什么是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
    第三人主动加入履行债务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即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债的关系,而第三人主动加入债的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
    目前,在理论上对第三人主动承诺履行债务的性质主要有四种观点:
    一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是保证,第三人是保证人;
    二是认为属于免责债务转移,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独立成为新的债务人;
    三是认为属于并存债务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认为第三人的行为属独立的代位清偿行为,第三人独立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