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房屋损毁是否包括附属设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房屋损毁”,应当根据该合同的性质、约定和交易习惯等因素进行解释。一般情况下,房屋损毁包括房屋本体和附属设施。但是如果合同中对于“房屋损毁”作了具体的定义和界定,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和交易习惯等因素进行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不动产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 因此,在签订房屋合同时,双方应当对于“房屋损毁”的定义进行清晰明确的约定,以避免后续争议和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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