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次责任是否影响误工费的计算?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误工费计算问题。固定收入指因医疗事故就医而丧失的合法收入,计算方法需依据相关证明和工资表。奖金则以患者上年度单位人均奖金计算,但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则以起征点为限。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无固定收入者包括农村村民、个体工商户和打工者等,计算方法与固定收入相同,但起征点不同。 法律分析 一、误工费是否需要根据责任轻重进行区分? 1、是的。误工费的计算需要考虑责任的大小。 2、赔偿责任的划分为: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中的固定收入是指什么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2、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 3、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4、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结语 误工费的计算需要考虑责任的大小和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费中的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无固定收入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和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其他人员。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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