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挂名法定代表人是有风险的,假设出了民事责任的话,由公司承担该主要责任,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责任很少,自己有过错的除外;假设出了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话,挂名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公司作为民法上一个独立的实体,以自有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公司,所有民事上的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如果这个公司出了什么问题,被查到后,首问责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当然,不是说要承担全部责任。 一、挂名法人的要求具体包括: 1、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2、必须在公司内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这些核心管理职务; 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不得有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等要求。 二、挂名法人的风险: 1、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可能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作为法人代表如果对此情况明知,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3、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要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