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别人的营业执照不可以用,使用他人的营业执照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如果市场主体要取得营业执照,应当去申请设立登记,对于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会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