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哪些 |
释义 |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六条 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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