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的处理:首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财产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子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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