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铺位承租权离婚时如何处理 |
释义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酌情处理。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铺位承租合同通常由夫妻一方与产权人签订,相应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离婚期间,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由于铺位承租权涉及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法院一般仅判决承租权转让合同无效,而并不直接判令恢复原来的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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