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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上法庭要求准备一些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
    第二,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
    第四,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开庭前主要准备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及应对开放审理中可能遇到的其他问题。
    原告的诉讼请求要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收集准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需要证据证明存在赌博、吸毒、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等。总之,要围绕着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除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外,还包括夫妻财产分割的证据、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等。至于其他庭审上应注意或者说应准备的问题,则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若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判离,但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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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