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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权证明书如何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继承权证明书需至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一、遗产房产继承过户问题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房产继承的材料
    房产继承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版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权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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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