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嫖娼被抓会有什么处罚 |
释义 | 一、根据法律法规,嫖娼被抓会有什么处罚 (一)处理依据 公安机关抓获嫖娼卖淫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处理程序 1、制作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2、送达处罚决定书,牵涉到拘留的,通知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据此,涉及到卖淫嫖娼的行政处罚,一旦牵涉到拘留处罚的,行政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通知家属。 二、卖淫嫖娼人员能否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要求不通知家属? 实施该行为的人之所以不愿意通知家属,都是牵涉到一个脸面问题,“脸面”上升到立法的本意其实就是社会公德,因为行为人知道这样违反了社会公德,才会有所畏惧。 从立法、执法的本意来说,都会考虑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底线与社会公德维护的权衡,行政机关依法通知家属而不是四处渲染、外泄信息,则是依法行政,也是在合理的、有限范围以内保护社会公德的延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以上是对于嫖娼被抓什么处罚问题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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