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死者配偶单独决定捐献死者器官的决定是无效的。必须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前提是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死者生前的债权不全部属于遗产,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属于遗产,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就是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不属于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