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同居多久构成重婚罪 |
释义 | 是否构成重婚罪不以同居时间的长短为认定标准,而是看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关于取证: 1、了解清楚他们在哪个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聘请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相关资料和证据。 2、配偶虽然没有和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是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可以收集配偶承认出轨、同居、成婚的聊天记录、录音、保证书、悔过书等等。 “以夫妻名义”是不是要求男女双方须以“丈夫”、“妻子”相称实践中,不少重婚案件当事人根本不以夫妻相称,而是以亲友、秘书甚至保姆的名义共同生活,企图规避法律的制裁。所以一般认为“以夫妻名义”不能仅仅从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称谓来把握,这只是一个次要的方面。关键的是要从当事人双方的客观行为来分析判断。具体说来,要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在一起吃住,是否共同劳动、共同生产,是否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有类似夫妻间的扶养扶助行为,相互是否履行夫妻间的其它义务。如果具有上述行为,即使当事人相互之间不以“丈夫”、“妻子”相互称谓,也是足以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除当事人间亲自承认的日常生活间的称呼以外,女方生病的时候,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伴;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庆祝孩子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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