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及房产税特点。施工企业可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可免税5年至10年。企业办的学校、医院等用地可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企业征用耕地,需缴纳耕地占用税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经营性房屋,自用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出租按租金收入征税。产权出典的房产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法律分析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结语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包括:1.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可免税5年至10年;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自用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3.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已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特点:1.征税对象为房屋;2.仅针对城镇经营性房屋;3.自用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产权出典的房产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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