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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企业资质新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法律客观: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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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8:5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