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是指双方从来都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也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算是共有财产。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并不是说在宣告无效之后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而是从始至终就不具有夫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