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以夫妻名义生活 |
释义 | 目前,并没有关于夫妻名义生活定义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具有公开性的行为,如举行婚礼、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等行为。 一、怎么样才算夫妻名义生活 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标准: 1、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因为婚礼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 3、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 当事人同居,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孩子的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人、亲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人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二、不以夫妻名义同居和强行同居是怎么回事 不以夫妻名义同居按如下方式予以认定:如果男女双方同居生活,但是对外不是以夫妻身份相称,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同居关系。 三、以夫妻关系同居多久可以告重婚 对于非法同居算做重婚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才会构成重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这样是不构成重婚罪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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