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住房公积金如何代取
释义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代取
    (一)代取公积金的手续是因地而异的。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
    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二)尽管如此,代取住房公积金也必须得符合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要根据规定准备相应的资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交给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2、单位的人力部门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3、本人只需要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中心指定的地址办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