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理赔责任。拒绝理赔应当有合法合理的事由。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服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决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或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理赔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金给付标准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核定。 3.《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仲裁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维权建议: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建议被保险人保存有关证据,如诊疗记录、收据等,以备维权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