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离婚证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离婚证。 离婚后结婚证如何补办 离婚后结婚证不能再补办。因为离婚了要办理离婚证,在民政部门的系统上只能查找到双方离婚时的有关证件和数据,结婚的数据也能查到,但是结婚证不能再补办,已经不符合双方现在的婚姻关系状态,补办结婚证已经毫无意义,且不符合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丢失如何补办 离婚协议丢了补办的方式: 1、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2、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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