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醉酒驾驶发生事故的,一般由醉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存在醉驾的行为,或者导致交通事故的主体原因不在于醉驾行为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也可以只追究醉驾方的醉驾的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应当以交通事故的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