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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
释义
    牵连犯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犯,一般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但是,法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的,或者规定只定一罪,却同时规定适用其他罪的部分处罚规定的,依法律规定定罪。
    一、根据刑法规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收受贿赂,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债务人提供贷款诈骗案件构成他罪吗
    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在实施贷款诈骗罪过程中分别又触犯其他罪名,应分情况作出处理。如行为人采用伪造公文、证件、印章诈骗贷款,其行为又触犯了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论处,定贷款诈骗罪。
    三、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处刑吗?
    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既遂判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与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本罪行为的,以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后非法为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从重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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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