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离婚是肯定需要迁户口的,如果说女方不把户口迁出去的话,那么男方如果想要再婚的情况下,可能对方会看到男方的户口本上还有他前妻的名字。所,如果说女方离婚之后户口不愿意迁走的,户主,首先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去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你们双方都没有异议,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直接登记办理。 2、那么如果你们你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址或者经常居住地进行起诉,如果对方能够达成协议,但是又不想回到他的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根据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因为根据我们的户口登记条例的里面,如果公民在结婚,离婚等其他事件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是由户口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