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过程中,被告是否需要提供保密协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律师所要求的信息与被告需要保护的信息有关,被告可以要求律师签署保密协议。但是,在律师会见中,被告不得拒绝律师访问或向律师提供必要的信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律师有权向与其委托人有关的机关、单位和个人查询、收集、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委托律师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律师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意见和建议;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案件进展情况,并接受委托人的意见和建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应当依法保守与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秘密。但是,律师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提供委托人的秘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在诉讼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不得拒绝访问、提供证据和证言。 因此,被告在律师会见中需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但如果律师所要求的信息与被告需要保护的信息有关,被告可以要求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