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债务由谁负责偿还? |
释义 | 破产企业经清算组清偿职工工资、税款和债权后,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清偿要求可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发现隐匿财产可追回并补充分配给债权人。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财产组成,具体按如下顺序进行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破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但如果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后一年内查出破产企业有实施无效行为的隐匿财产的,仍可由人民法院追回并补充分配给债权人。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中债务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破产程序中,债务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涉及破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后的债务应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分配。首先,应优先偿还破产清偿费用和破产管理费用。其次,根据优先权顺序,偿还优先受偿债权人的债权。优先受偿债权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在优先受偿债权得到满足后,剩余的财产将用于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按照其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然而,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合理的债务分配。总之,破产程序中的债务分配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旨在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 结语 根据破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破产程序中的债务分配必须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首先,需要优先偿还破产清偿费用和破产管理费用。其次,根据优先权顺序,偿还优先受偿债权人的债权,如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将按照其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然而,法院也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合理的债务分配。总之,破产程序中的债务分配旨在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确保公正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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