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的效力不应当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不得以“主动脉痊愈”为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 2.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保险合同的效力不应当侵害第三人的利益。 维权建议: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要求保险公司解释拒绝理赔的合理性。 2. 如果申诉无果,可以向保险公司上级部门投诉,要求更高层次的调解。 3. 如果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