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有赔付标准,如存在主动脉疾病,应该得到理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拒不承担保险责任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核定或者申请仲裁、诉讼。 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该了解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并确保自己的疾病符合标准。如果被保险人主动脉疾病符合保险合同中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赔,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核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