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晚育奖励津贴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晚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休假方每月的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休假方每月的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晚婚年龄为女23周岁,男25周岁,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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