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同意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即使你提出离职,如果拖欠工资行为发生在此之前,雇主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拖欠工资行为发生在离职后,你需整理工作并保留证据,然后正常工作30天后离开,如仍未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如果拖欠工资的行为发生在你提出离职之前,那么即使你本人提出的离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拖欠工资行为发生在你提出离职之后,那么自你提出离职后30日,你就可以离开公司。但是要切忌情绪化处理问题,将自己手头未完工的工作整理好,发送给你的直属上级(保留证据),在此期间正常打卡考勤。 若用人单位依然未支付相应工资,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拓展延伸 辞职后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后,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明确陈述您的辞职日期和应获得的工资金额。如果公司仍不予理会,您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家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辞职信、工作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您的合法权益。如果仍无法解决,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并妥善保管所有文件和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维护工资权益,需冷静理性。书面沟通明确离职日期和薪资,如无果可咨询法律专家,收集证据并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投诉。保持冷静,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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