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 居民身份证 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买卖、使 用假身份证 带来的违法所得的,要予以没收;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要予以收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