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住证是小伙伴们在异地居住的凭证之一,一方面能够证明你的经常居住地的变化,另一方面能够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情况下使用到。一、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申领《北京市居住证》,需满足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此外,还需至少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注意:1、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2、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3、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二、北京居住证申请要求有哪些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2、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三、申领后多久能够拿到居住证依照《细则》规定,公安派出所收到申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