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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让欠钱不还的人上征信黑名单
释义
    

法律主观:
    


    (1)通常所说的黑名单或者不良记录指的是银行对个人信用的不良评价,直接影响个人向银行进行贷款等业务。对于个人最近24个月的贷款还款状态,信用报告中也会列明。一旦个人不准时还款造成逾期,征信报告上会显示逾期天数的范围,“1”表示逾期1-30天,“2”表示逾期31——60天,以此类推。调用个人信用报告的机构就可以很容易地判断个人的信用状况如何,有多少负面的记录。 (2)一般贷款要求逾期限定是,近三个月内不能有二次,近半年内不能有三次,一年内不能有四次。如果连续逾期的天数超过90天,就是禁入了,基本无法获得贷款。如果发现记录出现偏差,可直接向央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15日内可得到书面答复。 (3)此外,不少人以为个人征信报告就是个“黑名单”,认为征信报告就是为了记录他们的不好的方面。事实上,个人征信记录里面既有个人逾期的信息,也有个人在一定时间里信用卡、贷款按时还款、信用良好的信息。对信用良好的人来说,个人征信报告对其贷款申请等各方面都是有益的,能增加其个人信誉。实际上,央行征信中心并没有对个人信用做出评价,更没有信用“良好”或“不良”之分,央行征信中心所做的只是“记录”而不是“评判”。目前所说的不良记录只是银行为了防止信贷风险而做出的判断,各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的评判标准是不同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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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2: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