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与特点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和用途,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可通过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书面签订并备案,可申请合同鉴证但不强制接受。注意事项包括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备案份额、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等。短期代耕不需合同。 法律分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哪些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且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3、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4、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但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和用途包括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等。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后,可采取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时,需注意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委托代理人流转土地的,合同由委托方或其代理人签订。当事人可申请合同鉴证,但不得强迫接受鉴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方享有自主决定流转方式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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