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使用经办USB Key登录网缴系统。 第二步:点选“企业福利”——“公积金”——“缴存业务”(非建行账户点选“小额缴存”)——在“摘要”中点选“单位缴存”(非建行账户点选“小额单位缴存”) 如单位本月没有增加人员,填写单位汇缴金额、个人汇缴金额,输入交易密码后点击确定。 如单位本月有增加人员,还需点击“浏览”上传“汇缴增加清册文件”。 第三步:使用复核USB Key登录网缴系统,步骤同上。 第四步:操作成功后,通过点击“公积金”——“信息查询”——“交易处理结果”查询 如显示“分行处理成功”,则表示操作成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