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请批准逮捕的条件 |
释义 | 申请批准逮捕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第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 第二,社会危险性较大,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仍然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第三,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第四,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犯罪、危害国家或公共社会安全、毁灭伪造证据或干扰作证、实行打击报复、企图自杀逃跑等情形的。 一、犯罪后被逮捕的期限会有多长 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时限规定如下: 1、不得超过2个月 2、延长1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3、延长2个月 有以下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情形即可以适用: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再延长2个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延长两个月不能审查终结的,经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可以按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所以,根据不同情况,其实被逮捕后难以确定时限,实践中要根据案件的审理进度确定。 二、应当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逮捕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3、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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