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相对性的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所谓合同的相对性,就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主体的相对性。 2、内容的相对性。 3、责任的相对性。 一、原业主欠物业费新业主有连带责任吗 没有连带责任,不需要承担前者遗留的物业费。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二、实际供货人与合同不一致 当发生纠纷时,可将签订主体和实际履行主体列为共同被告,但须有证据证明实际履行主体与本案有关系。从合同的相对性来说,合同签订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对相对人负责,合同相对人没有必要问谁履行合同,其只要根据合同要求订立合同人履行就行了。因此,如果出现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可以将合同订立人与实际履行人均作为被告,要求合同订立人与实际履行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债的相对性体主要现在哪里呢 特定债权人得向特定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债权(债之关系)的相对性。 具体言之,债之相对性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任何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创设债权债务关系; 2、非债之关系的当事人不得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3、债务人只对债权人承担不履行债务的责任,不对债权人对外的任何人负债法上的责任; 4、债之关系的当事人,即使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债权人亦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23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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