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复缴纳社保,处理如下: 1、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可以异地转移的,参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