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人的撤销权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赠与人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限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将丧失,赠与财产不得返还,永久归受赠人所有。但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6个月。取消赠与权的时效不一定是一年,有六个月时效的例外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