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仲裁调解一直没动静怎么回事 -劳动仲裁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打电话或现场咨询仲裁进度,按《仲裁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在收到申请7日之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回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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