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建设(房屋管理)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等相关表格;属于受理公告申请范围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和夫妻家庭成员职务印章;基本符合审核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办理登记;根据选房通知书的规定,申请家庭应持受理表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