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给付方式社会保险金的给付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一般长期性保障都是采取定期给付方式,如养老保险和残疾金等定期给付一般定为每周或每月一次,给付额相等。养老保险金的发放之所以采取定期按月支付的办法: 一是因为养老金是职工在退休以后工资的延续,具有与工资报酬同样的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性质,故采取如同工资一样的发放办法; 二是养老金是维持退休职工生活需要的货币资金,仍有必要尊重职工生活习惯的要求,按月领取,不断延续,不致因职工某些特殊的需要而占用养老金,造成职工基本生活来源的中断。短期性保障则多采用一次性给付方式.如短期病假生活补贴、生育补贴、死亡丧葬费等。对于企业来说这种一次性补偿是实现生产正常运行的前提,对于职工而言则是为了保证今后较长时期基本生活不发生困难所必需的。给付对象从给付对象上看,可以是劳动者本人,也可以是其法定供养的直系亲属或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保险金的给付对象都是劳动者本人,在特殊情况下或个别项目上,如丧葬补贴费、抚恤金、家属半费医疗等,给付对象是受益人或继承人。 给付标准从给付标准上看,有薪酬比例制和绝对金额制两种。薪酬比例制的保险金给付标准是以被保险人在停止工作前某一时期的平均工资收入或某一时点上的绝对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被保险人的资格条件的不同,乘以一定的百分比而确定的。其中的工资基数又分为工资总收入和标准工资收入两种;计发保险金的百分比又有固定、累退、累进三种方式。此外,对于保险金给付的工资基数,一些国家还规定有最高和最低的界限,超过最高界限者不作为计发基数,低于最低界限者则给予保证性的给付。(四)被保险人资格条件的确定从社会保险金给付时对被保险人资格条件的确定上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年龄。凡保险金发放是对一定年龄阶段对象的,均必须符合法定的年龄界限方可领受社会保险金,适用于退休养老、遗属抚恤及家庭津贴等项目。纵观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都有明确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最低者为50岁,最高者为70岁。再如遗属抚恤金的给付,对被保险人的子女一般都规定最高年龄界限,超龄者不再给付。 2.性别。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生理特点不同而规定不同的给付条件,多见于退休年龄和生育保险金的给付方面。多数国家在退休年龄上都是男女有别,男性高于女性。生育保险金应由女性劳动者或受益人为给付对象。 3.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主要指被保险人所在部门或职业性质上的不同,以及保险待遇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等。由于各项社会保险都有实施目标和范围的规定,对于不同身份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有不同的待遇标准。例如特殊部门和行业(如国家公务员、邮电、铁路等)的社会保险制度,对成员均有明确的身份规定。再如各国的遗属抚恤保险金给付,对于供养直系亲属与被保险人之间的血缘及经济关系也都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身份条件并不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它是根据各网的具体国情和各保险项目的具体目标不同而变化的。 4.工龄与就业年限。工龄与就业年限是多数社会保险项目都要求的重要资格条件,标志着劳动者向社会保险基金或为社会所做贡献的大小,故一般均与所得保险金给付额成正比关系,多见于养老保险,一般都是累积计算的。一些国家对于就业年限还具体规定每年应就业的天数。 5.投保年限和缴纳保险费的数额。在实行个人缴费制或个人账户制的社会保险项目上,一般都规定一定的投保年限和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资格条件,并以此决定保险金给付的条件和数额。 6.居住年限。在少数实行普遍社会保险的国家,是以在本国居住年限来确定被保险人是否具有领取保险金的资格条件的。如新西兰规定,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最近20年中居住在本国境内者,才有资格领取养老保险金。 7.供养亲属的人数。主要是考虑被保险人丧失劳动能力后其供养亲属的实际生活保障需要,一般是供养亲属人数越多,给付标准越高。 8.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状况。一些国家为确保社会保险金的给付对象为真正无收入或极少收入、生活费确无其他来源的人,还在其他资格条件之外,另规定要对保险金申领人进行收入调查,只有其他收人低于规定界限者,方可取得领取保险金的资格条件。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是指劳动危险事故发生并造成经济收入损失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法定资格条件与给付标准,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保险金或为其提供的保险服务。 一、四川省犍为县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四川省犍为县社保缴费标准是: 1、基本养老保险8%; 2、失业保险0.4%; 3、基本医疗保险加生育保险2%; 4、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5、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交社保的好处: 1、用户在退休之后每月能领到一定数额的生活保障费用; 2、在药店购买药品可以凭借社保卡支付,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观察时费用可以报销; 3、在工作时间内或因为工作遭受意外事故,可以进行赔款补偿; 4、女性生育期间有补偿津贴且报销因生育而产生的所有花费。 社保有以下的特征: 1、保障的是劳动者及其亲属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2、保障范围只在于劳动者因劳动而产生的人身安全问题; 3、具有强制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能予以忽视; 4、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可再生和可循环; 5、资金来源于政府政策的支持和人事单位及其个人的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如下: 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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